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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sbxmzj1 -/2022-1026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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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民政局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4)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5)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6)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7)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8)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9)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0)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11)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12)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13)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14)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15)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6户667人,农村低保对象4647户8915人,农村低保覆盖率7.4%。目前,发放城乡低保金3325.04万元。第一是分别开展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低保对象动态核查。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开展100%入户核查,核查后由村居委会、乡镇根据各户家庭实际情况评议认定,县民政局不漏一户地进行逐户分析研判,逐户提出审定意见,返回各乡镇、村居委会进行整改,进一步建立完善低保对动态象管理工作台账,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救助”目前,全县低保对象动态信息管理台账已健全完善。第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回头看”。对民政部、省、州监测预警返回的三类对象进行了认真核查,县民政局不漏一户地进行逐户分析研判,符合低保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最后形成县乡村完整的核查监测管理台账,确保无漏保。第三是开展低收入家庭排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台账。认真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排查,对未纳入低保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反复排查,建立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管理台账,逐户分析研判,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确保了无返贫致贫。同时,将低收入人口录入“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库”,目前已录入77户194人。二是加大“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上线后,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县、乡、村及时严格按照政策流程进行线上办理,目前全县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共有494条,已按程序全部办结或正在办理当中。三是认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及时把符合条件新增人员纳入特困供养范围,认真落实对特困人员的定期探访制度,每半年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探访一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落实了照料护理服务协议,落实照料护理服务职责,所有愿意的特困人员都100%入院集中供养。目前,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77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186人,分散供养791人,发放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1151.17万元。第四是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严格按照调查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全年共审核审批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55户258.72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作用,防止了因灾、因病、因学致贫或返贫。

2、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6080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16人,农村特困人数为971人,分散供养786人,老龄人口(托养人员)进入专门机构养老老人40人,集中供养185人。一是加大星级敬老院创评工作力度。按照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关于星级敬老院创建标准和要求,2021年全县7所农村敬老院完成星级敬老院创评工作。其中,州级三星级敬老院2所、州级二星级敬老院3所、州级一星级敬老院2所。二是设立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的医务室模式。加强与县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各敬老院积极与各乡镇医疗机构订立长期的合作协议,定期为在院老人开展医疗、康复服务和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并加强养老服务管护人员基本常识培训。全县敬老院医务室达到标准化配置,规范管理。三是提升敬老院管理人员素质。于2021年9月委托双柏拯熙社会服务中心,组织敬老院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26人为期15天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相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都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做到在院管理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100%。四是沪滇协作持续开展。2021年7月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率领共11人到我县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并向双柏县捐赠了8万元项目资金和价值15万元的床上用品;5月份由民政局分管养老工作副局长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8人到上海养老机构参观学习,沪滇协作为双边交流与合作开启了新的征程。

3、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儿童福利工作做到工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严格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孤儿等特困儿童进行了认真的甄别、信息核实,申报审批符合规定,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该续发的做到信息完备。目前,全县共有孤儿等特困儿童30人,其中孤儿16人,艾滋病儿童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人,都建立了档案,录入系统,做到一人一档。孤儿及艾滋病儿童按人月均128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人月均1280元的标准,扣除所享受的低保补助进行发放。全年看望慰问做到100%,达到底数清、供养信息准确、发放生活补助金及时,目前共发放生活费43.75万元。二是切实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工作。5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积极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工作。于6月份印发了《双柏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度》,成立双柏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8个乡镇同时成立了未保工作站,相关机构人员已按工作要求进行了县级和乡镇的业务培训,并按时录入系统。10月5日召开了双柏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视频会议,县级设主会场,乡镇设8个分会场。85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儿童之家,有活动场地、活动器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其余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正常开展。

4、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圆满完全成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于3月底全面完成85个村(社区)第六届居民委员会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二是基层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实际,全面重新修订完善了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时更新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数据,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村(社区)干部各项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100名原村公所、原大队干部定期生活补助12.36万元。城乡社区工作者收入稳步增长,城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或社平工资为5370元,城乡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2870元,村委会干部平均工资为2090元,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95元,村委会干部全年工资高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85元。四是切实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居民群众能力。全县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康和社区3个城市社区共有常住人口31346人,有社区“两委”成员27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2人,民政协理员、林管员、治安调解员等工作人员26人,共计65人,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20.7人,能有效开展社区治理和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5、社会组织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做好常规的年检工作。目前全县共有90个社会组织,其中有社会团体64个。民办非企业26个。对来年检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将法人的信息录入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二是严格登记程序。在登记管理中做到严格准入,严格按照《社会团体成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认真解答想成立社会组织群众的咨询,对不具备成立条件的发起人指出不予受理的原因,2021年成立社会组织11个。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变更、到期换证、注消工作,按照要求将信息录入到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中。

6、区划地名管理全面加强

一是加快地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双柏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收集各类地名词条3106条,约78万字,其中:行政区划及居民点2092条,非行政区域25条,单位397条,城市建设55条,水利、电力设施118条,交通运输设施136条,纪念地12条,自然地理实体271条。为使地名普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编撰制作并印刷出《双柏县地名志》400册,印刷出版《双柏县行政区划图》900份,完成地名普档案规范化归案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按照地名管理的相关条例和办法,严格地名命名程序对1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居民点和2条新建集镇街道进行了标准化命名。三是重点对7条行政区域界线按照联检时订立的《界桩界线维护协议》中属于双柏县维护部分进行了日常管理,同时组织开展了对边界地区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确保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切实巩固了“平安边界”创建成果。

7、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殡葬改革持续有效推进

一是全面推进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5月集中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6月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7月份开始查询长期滞留人员身份信息,落户安置滞站托养人员;建立救助返乡人员台账,同时要求各乡镇建立救助返乡人员台账、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干部培训。目前,共救助20人,支出救助资金8.72万元。二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双政发〔2016〕8号)的文件要求,对具有双柏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人月均7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具有双柏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人月均80元、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人月均70元、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发放人月均4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次月计发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427.06万元,享受54248人次。三是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公墓32座,其中县级经营性公墓1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8座。村级公益性公墓23座,已覆盖69.4%的村(社区)。全县减免运尸、火化遗体987具,减免运尸费、火化费120.414万元,今年惠民殡葬奖补资金因县财政困难,补助资金暂未发放。按照省州县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确实履行监管责任。同时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调控送丧人员数量,消除殡葬服务场所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危害和安全隐患。

8、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福利彩票有序开展

一是慈善工作有序开展。双柏县捐赠慈善组织慈善数量1个(双柏县红十字会),2021年慈善组织6.10地震捐款资金共 171.08 万元,捐赠物资收支折价 10.24万元。云南省慈善总会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合成立的“心动云南”在双柏县人民医院开展先心病患儿义诊活动,我县工作0—18岁青少年儿童进行先心病49名报名,最终确定符合内科介入手术的4人,都得到医治和救助。二是社会工作有序开展。全县8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已于4月30日完成挂牌工作,场地、人员已落实,正在完善制度和试运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完成率100%。组织全县86名各类人员报名参加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成绩还未知晓。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民政事业单位数8个,开发工作岗位110个,与本县应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民政事业单位数之比为90%。双柏县民政局设立全国志愿者服务系统管理人员1名。我县总人口13万人,注册志愿者总团体95个,实名注册的志愿者有14360人。双柏县共有11个福利彩票投注站,目前,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658.92万元,电脑彩票578.75万元,即开型彩票801.7万元。

9、统筹抓好其它各项民政工作

在抓好以上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同时抓好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殡仪服务、婚姻登记等工作。对每项重点工作都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民政局,为行政单位。下设3个非独立核算的股所级单位,分别是:

1.双柏县殡仪馆;

2.双柏县殡葬管理所;

3.双柏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局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纯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其中:财政供养经费3辆,返还殡仪馆运行经费供养2辆)。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说明:双柏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1978358.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46188.74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632170.23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收入与上年对比情况。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1978358.97元,与上年度收入合计82,587,948.30元相比,减少20,609,589.33元,下降24.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46188.74元,与上年82030864.66元相比,减少20684675.92元,下降25.22%;其他收入632170.23元,与上年557,083.64元相比,增加75,086.59元,增长13.48%。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今年安排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减少1497万元,临时救助减少80万元,农村特困补助减少191万元,殡葬补助减少212万元。

(二)收入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1978358.97元,与年初预算数15429650.45元相比,增加46548708.52元,增长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46188.74元,与年初预算数15429650.45元相比,增加45916538.29元,增长297%;其他收入632170.23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632170.23元,原因为2021年中央省州资金未纳入预算,只预算县级资金,收入比预算数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167171.92元,与上年87,646,732.12元相比,减少25,479,560.20元,下降29.07%。其中:基本支出6131361.44元,占总支出的9.9%,与上年6,711,074.38元相比,减少579,712.94元,下降8.64%;项目支出56035810.48元,占总支出的90.10%,与上年80,935,657.74元相比,减少24,899,847.26元,下降30.76%;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今年安排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减少1497万元,临时救助减少80万元,农村特困补助减少191万元,殡葬补助减少212万元。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167171.92元,与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5429650.45元相比,增加46737521.47元,增长302%。其中:基本支出6131361.44元,与年初预算数15429650.45元相比,减少9298289.01元,下降151%;项目支出56035810.48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56035810.48元;原因为年初预算只预算了县级资金,上级的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所以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1361.44元,与上年6,711,074.38元相比,减少579,712.94元,下降8.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度内发生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6494.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89%,与上年6,265,451.93元相比,减少508,957.72元,下降8.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4867.23元,占基本支出的6.11%,与上年445,622.450元相比,减少70,755.22元,下降1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35810.48元,与上年80,935,657.74元相比,减少24,899,847.26元,下降30.76%。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减少1497万元,临时救助减少80万元,农村特困补助减少191万元,殡葬补助减少212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7900.94元,其中:双财社〔2021〕25号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州级以奖代补资金17500元,州民政局下达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经费9000元,楚雄州供电局下达低保对象电费补助417069元,双柏县水利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达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00元,县人社局下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费56101.23元,州民政局下达界线联检会议费5080元,州民政局下达十四五规划编制集中审稿经费10000元,县委组织部下达2017年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4352元,县委组织部下达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经费8649.99元,楚雄州民政局下达社会工作牵手计划经费870.78元,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下达对口帮扶项目资金30439元,双财行〔2021〕174号2019年至2020年两新组织党组书记岗位津贴和工作经费专项资金58838.94元,双财社〔2017〕1号2015年遗体火化及骨灰公墓补助40000元,双财社〔2016〕231号居民火化补助经费50000元。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24304.78元,其中双财社〔2021〕25号2020年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经费86680.37元,双财社〔2017〕113号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经费37624.41元。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80000元,双财社〔2021〕63号2021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1280000元。

4.儿童福利300000元,双财社〔2021〕1号2021年孤儿生活补助经费300000元。

5.老年福 利1927797.34元,其中双财社〔2021〕136号2021年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嘉定区代表处定向捐赠第三期专项资金35518元,双财社〔2021〕29号2021年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元,双财社〔2021〕25号2020年民政事业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00000元,双财社〔2021〕25号2020年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捐赠机构设备更新项目专项资金70000元,双财预〔2016〕137号敬老院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2279.34元。

6.殡葬376991.37元,双财社〔2021〕112号2021年双柏县殡仪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返还专项资金376991.37元,双财社〔2021〕112号双柏县2021年双柏县殡仪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返还专项资金561471.49元,双财社〔2020〕97号双柏县2020年第四季度惠民殡葬及遗体接运补助资金5240元,双财社〔2021〕95号双柏县2021年第一季度惠民殡葬及遗体接运补助资金235440元,双财社〔2021〕64号双柏县殡仪馆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专项资金480000元,双财社〔2021〕34号2021年殡仪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返还经费369431.46元,云南省殡葬协会退回殡葬改革履约保证金59118.04元。

7.养老服务45000元,双财社〔2021〕132号2021年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资金4500元。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259220元,双财社〔2021〕30号2021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259220元。

9.最低生活保障31563506元,双财社〔2021〕158号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00000元,双财社〔2021〕1号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000000元,双财预〔2021〕1号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县级补助资金509220元,双财社〔2021〕25号2020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29392元,双财社〔2021〕45号2021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400000元,双财社〔2021〕2号2021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经费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37686.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87646700元相比元相比,减少26209014元,下降42%。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比2020年减少,所以财政预算拨款以及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85000元相比,减少8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7609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70903.95元,其中:基本工资1226937元,津贴补贴1341038元,奖金292605元,绩效工资37029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3025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431.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645.27元,其中:办公费63467.03元,水费7910.5元,电费9399.17元,邮电费26242元,差旅费12692.2元,维修(护)费164765.74元,会议费3133元,公务接待费5871元,劳务费744334.23元,工会经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72.25元,其他交通费用1876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7586.5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385185.3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费267023.7元,生活补助50118161.6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08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844.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243.16元;

1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14400元;

11.住房保障(类)支出348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4807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243.25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372.25元,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1元,完成预算的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3243.25元,比2020年决算数90,462.11元减少37,218.86元,下降4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比2020年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7372.25元,比2020年80,632.11元减少33,259.86元,下降4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1元,比2020年9,830.00元减少3,959.00元,下降40.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殡仪车到期报废一辆,将其余殡仪车及遗体接运对外承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372.25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5871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发生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372.2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372.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后,将殡仪车遗体接运对外承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修理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7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7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柏县民政局主要用于上下级之间工作业务联系、工作检查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任务,未发生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867.23元,与上年445,622.45元对比,减少70,755.22元,下降15.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发生增减变动,车改补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886.82元,水费6982.5元,电费9399.17元,邮电费26242元,咨询费5651.59元,会议费3133万元,公务接待费5871元,培训费800元,工会经费40000元,维修维护费244.74元,其他交通费用1876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06.41元, 办公设备购置16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130899.36元,其中,流动资产467,341.34元,固定资产5,067,05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591706.35元,无形资产4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04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4227.67元,无处置房屋建筑,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房屋出租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130899.36

467,341.34

5,067,051.67

2202916.35

1,276,376.32

0

1587759

0

32591706.35

480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双柏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37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375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37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1111



双柏县民政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册.XLS202210251054516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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